校工会委员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代表和维护教职工利益,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的群众性组织,为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组织联系教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
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1.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订工会工作计划,搞好年度工会工作总结。
3.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
4.按照规定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积极推进学校的民主管理。
5.组织抓好校务公开的协调监督工作。
6.督促检查工会工作计划和委员工作职责的落实情况。
7.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8.抓好建设“职工之家”的活动,组织教职工开展竞赛,并做好总结、评比、表彰工作。
9.协调工会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工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工会工作。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拟定工会工作计划和开展各种活动的计划。
3.做好工会内部的管理和日常的事务工作,以及工会档案资料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4.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为教职工办好事、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5.负责各种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和工会财物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7.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和各种竞赛活动。
8.负责协调工会各工作小组之间和部门之间的关系。
9.按照工会财务管理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大活动开支应由集体讨论,报主席审定。
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1.根据校工会工作计划,负责工会活动的宣传工作。
2.利用广播、校报、版报、网络等宣传工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会的基本知识;宣传表扬为学校建设做出贡献的典型人物及其事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宣传教育。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学年、学期宣传工作计划。
4.做好宣传资料的汇集整理工作。
文艺委员工作职责:
1.根据校工会工作计划,负责工会文艺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学年、学期开展文艺活动的计划。
3.组织开展小型多样、增进团结、健康向上、文明高雅的文艺活动,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
4.负责组织各种节日的庆祝活动。
体育委员工作职责:
1.根据校工会工作计划,负责工会体育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2.组织开展小型多样、活动广泛、增进团结的职工体育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
3.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学年、学期开展体育活动的计划。
4.负责组织学校冬运会教职工活动的项目。
生活福利委员工作职责:
1.掌握熟悉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有关规定,监督和指导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生活福利政策规定的执行和实施。
2.负责教职工的困难补助和老、病、伤、残、死亡的抚恤慰问工作。
3.负责教职工体检的计划、联系和组织工作。
4.做好教职工福利和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住房的调整工作。
维权工作委员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劳动权益的各项规定,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为教职工办实事,积极反映教职工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按政策规定落实他们的待遇。
3.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并做好教代会提案的征集、落实和答复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福利及住房的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