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敏同志巾帼建功先进事迹

作者: 时间:2022-03-29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张晓燕

雷敏同志入职以来立足一线教学科研,勤奋工作,积极探索,始终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岗位上不断进步。

第一,思想上牢记党员使命,严守师德规范,坚持立德树人。该同志始终牢记党员使命,严格律己,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立德树人,对学生做正向引导,从教二十余年无师德失范情况。

第二,教学上苦练内功,锐意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技能。该同志自觉提高教学能力,多次参加教学比赛,2020年获得校级教学大赛二等奖。积极主动开展教学反思,探索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近三年,先后主持完成校级精品课程建设1项和校级教改项目1项,2021年开始主持云南省课程思政重点培育项目建设。作为学校社会工作专业负责人,带领团队开展校级应用型示范专业建设,申报省级一流专业,在2021年云南省专业综合评价中我校社会工作专业取得重大突破,获评为C类专业。

第三,科研上勤奋耕耘,积极探索,不断拓展学术领域。该同志积极投入科研活动,研究领域包括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教育厅基金项目2项,楚雄州公积金中心委托项目1项,目前承担了楚雄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横向课题1项,资助金额10万余元。由于科研上的积极表现,获得校级科研先进个人表彰。

第四,管理上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不断强化团队凝聚力。该同志先后担任了教研室主任、副院长等管理职务,岗位上能切实履职尽责,特别是在学院干部选用困难的时候,能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任劳任怨。工作中,关心师生发展,营造团结干事的氛围,增强团队凝聚力。良好的氛围也赢得了团队荣誉,2017年社会工作教研室获得楚雄州巾帼文明岗称号,2019年公共事业管理与社会工作系获得云南省巾帼文明岗,2021年社会工作教研室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第五,主动融入地方建设,热心公益,服务社会。该同志热心公益活动,主动参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先后担任楚雄市人民陪审员、楚雄州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专家、楚雄州中级法院特邀监督员、楚雄州儿童保护资源中心副主任、楚雄州养老服务评估专家、楚雄州市域社会治理咨询专家等,多角度参与楚雄州的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2020年9月到楚雄州妇联任挂职副主任,支持儿童保护资源中心建设。此外,该同志带领社工专业、心理学专业部分教师在楚雄市开展涉罪未成年帮教活动,协助检察院完成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专业的服务赢得了社会赞誉。